关于拖挂式房车上牌上路政策问题汇总

发布日期:2019-05-16 关注: 字号

1、拖挂式房车可以上牌

2008年10月1日施行的公安部第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章第八条: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2、拖挂式房车上牌与年检

根据2008年10月1日施行的公安部第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章第七条,拖挂式房车办理注册登记,需要携带带有中文标示的海关货物进口证明及销售单位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按照新车上牌程序,缴纳购置税,验车路试上牌,办理黄色挂车车牌 (无论大小都是黄牌);拖挂房车每年年检一次。拖挂房车报废期为15年。

3、拖挂式房车重量尺寸界定

国家十一部委联合下文

国家十一部委联合下文2

原文:http://www.cnta.gov.cn/zwgk/201611/t20161109_788686.shtml

根据“十一部委”最新发文规定 “安装符合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可以拖挂重量不超过2.5吨的中置轴旅居挂车上路行驶。”

注意上文只标明了重量,没有尺寸要求,尺寸的出处在这儿呢。

尺寸规定

按照以上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小型客车可以牵引重量不超过2.5吨,长度不超过8000mm, 宽度不超过2500mm, 高度不超过4000mm 的中置轴旅居挂车。

4、拖挂房车上高速,是有法有理有依据的

根据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更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6条: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在目前已有的拖挂式房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车辆类型为轻型中置轴旅居挂车及轻型旅居半挂车,行驶高速公路不存在法律障碍。

附公安部134号文明确旅居挂车非全挂拖斗车,是可以上高速行驶的

关于规范旅居挂车上路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5、拖挂式房车上路的通行费问题

拖挂式房车上路收费

目前如果牵引车有ETC, 可走ETC通道,这样可以只收牵引车费用。

6、驾驶级别驾驶证的规定

在现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中并无C1驾照对旅居挂车长度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也就是说小型客车(C1驾照)可以牵引总质量低于4500kg的轻型中置轴旅居挂车及轻型旅居半挂车 (欢迎车友提出反驳意见)

7、拖挂式房车对牵引车的要求

根据拖挂房车类型大小不同,对牵引车的排量也有要求,一般1.6L及1.6L以上家用轿车和suv都可以胜任拖拽欧式拖挂。相比而言,美式拖挂由于底盘高,挂载点重量配比高,对牵引车的要求略高,要求2.0T以上的SUV才可以胜任。

8、拖挂式房车不需单独购置交强险

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第630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增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3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自行购买商业保险承担赔偿责任。”

9、拖挂式房车上路的注意事项

牵引拖挂房车上路,需要确保拖挂车的各个指示灯,刹车灯与牵引车是否同步,在超车,换道、倒车、行驶时都需要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娴熟。建议在高速行驶80—100公里/时,普通道路行驶60-80公里/时,行驶中尽量不要急刹车,否则容易引起车辆晃动。另提醒美式拖挂房车车主注意,美式拖挂都自带电磁刹车,同时要求牵引车必须配装电磁刹车控制器,请务必按照要求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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